貨物招標可否依據(jù)施工招標規(guī)定提出異議?
發(fā)布時間:2024-09-14
來源:《招標采購管理》2023年第11期
問:某工程用物資采購項目公示期間收到異議,提出排名第一的A公司兩個股東分別為工程公司B(持股90%)和設計公司C(持股10%),而該工程項目的設計單位正是C公司。根據(jù)《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》第三十五條規(guī)定,“招標人的任何不具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(單位),或者為招標項目的前期準備或者監(jiān)理工作提供設計、咨詢服務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屬機構(單位),都無資格參加該招標項目的投標”。請問可否依據(jù)異議人請求否決A公司的投標。
答:該項目是貨物采購,適用《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》。辦法中沒有工程用物資采購時不得選用與設計單位關聯(lián)公司或附屬單位的相關規(guī)定,異議無效。
來源:《招標采購管理》2023年第11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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